第一章. 种族绵续的保障
- 人类有能力跳出从性爱到生殖,从生殖到抚育之间的生物机能的连环,但是却没有选择跳,这是为什么呢?总结而言,种族绵续是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条件。How?人是社会中的一份子,个人的生存及健全的生活需要社会的完整;而完整的社会必须人口的稳定,有赖于种族绵续。
- 社会分工结构靠着人发生作用,可是人不能永远生存的。他不久就要死去。当然从个人的立场看,他一死之后,正可以不必管天下兴亡了,正是“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死后社会结构会发生什么困难,他大可不必过问。可是在他未死之前,若是别人一批一批地死去,社会分工合作结构的完整性不能维持时,他的生活也就会发生困难。这些活着的人却不能不关心别人的死亡,他们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必须保持社会的完整性;他们既不能强人不死,或是约定在同一社区里生活的人一齐死,就不能不把死亡给予社会完整的威胁加以免除。这里才发生生育制度。和个人生活攸关的是社会结构的完整,在这生死参差的人间谋社会的完整,就得维持最低限度的人口,于是社会一定得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使死者尽管死,自有新人物处世来填补他们的遗缺。新人物的供给,以我在上文的分析,在人类里并不能完全靠自然的保障,所以得添上人为的保障了。这个人为的保障就是生育制度。
- 抚育包括生理性抚育及社会性抚育。社会性抚育指传递社会知识,使其长大后能在社会中谋生。
- 生育是一件损己利人的事。从利己的角度讲,有人选择设法避免生育。
个人想法:我赞同生育是一件个人的选择。当然也会有人说“如果每个人都不生孩子,这个社会不就完了吗”。我不喜欢这种宏大的叙事,尤其考虑到个人需要承担的生育的代价。但是“每个人都不生孩子”的假设本身就存在问题(我一个亲戚家生了4个,这不是把我的指标补上了吗?)。按照现在的生育率演进下去,又要再过多少年才会打破社会的完整性呢,到时真是不关我事了。
第二章.双系抚育
- 为什么需要双系抚育呢?两性分工是形成双系抚育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条件若发生了变化,双系抚育的结构也会随着发生变化。
- 现代社会生活的日渐复杂化,也减弱了双系抚育的必要性。在简单的社会里,家庭在文化上和生活上,是一个完整的单位,可以教养出一个完全的社会分子来。但是在现代分工及其精细的社会中,一部分抚育作用交给了学校等教育机构。
- 人类的抚育有两大特性:孩子需要全盘的生活教育;教育过程相当的长。孩子所倚赖父母的,并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全部。
个人想法:两性分工正在逐渐减弱(在某些时候这种影响可以做到非常小),因此同性伴侣抚育孩子是可行的;也有在网上看到两个女性朋友一块儿养孩子的例子。在将来,新的抚育方式比例应该会继续增加吧。
第三章. 婚姻的确立
- 婚姻的意义就在于确立双系抚育:双系抚育的最小的单位是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小家庭。每一个孩子出生之前,必须能得到有人抚育他的保证,即抚育团体必须先已组成。
- 两性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两个不相混的概念。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之所以受到限制还是因为要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抚育作用,防止其发生破坏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 婚姻不是件私事。双系抚育没有自然的保障,单靠性冲动和儿女私情并不足以建立起长久合作抚育子女的关系。人们便想办法用社会的力量来保证婚姻。
- 法律法规
- 把经济关系等渗入婚姻关系中,并且把向婚姻关系负责的团体(比如男女双方的亲属)扩大。这样即使夫妻感情失和,也会因为牵涉太多,不敢一下子冲动离婚。
- 婚姻关系获得宗教的意义而神圣化。
个人想法:大部分家长的想法大概就是这样吧,结婚是为了生子。而结婚前的彩礼/办婚礼/亲朋随礼都是在婚姻关系中加入更多的人来参与或见证,加入更多的经济关系。但现在的年轻人普遍还是因为爱情进入婚姻的吧。当然在爱情之上,经济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有见到过把结婚类比成公司合并的。有时在小红书上看到因为彩礼之类提前闹掰的帖子,就是合并失败了吧。在现代,婚礼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仪式感?庆祝big milestone?邀请亲朋好友见证自己生命的一个重要时刻?
第四章.内婚和外婚
- 人有如叔本华所说的刺猬:离远了觉得冷;逼近了大家又有刺。个人是一个自足的感觉单位,我的痛不能直接跑进你的身体,使你也感觉到痛。可是你我要能合作,却又不能不痛痒相关,甘苦与共;于是我们只能造下一个能相互猜测和捉摸别人痛痒的象征体系。靠这象征体系,我们才能据此推己及人。可是这些象征的意义却只能从我们个人的经验中体会得到,因此,自己所没有也就无法推己及人;自己有而别人没有的,也无法使人明了,发生同感。社会生活的可能还是靠了各分子间相同的经验。因此,没有一个人真正地能充分地尝到另一个人的甘苦,感到另一个人的休戚,想到另一个人的思想,完全懂得另一个人的语言。
- 共生 vs 一致。都市生活中的共生只求行为上能相互配合,不求感情上的体贴。比如兴趣小组,只是大家对某一件事情的兴趣相同;每个人可以分别找不同方面合得来的人。但是夫妻关系要求一致,在目的/兴趣/习惯/嗜好上要有高度的契合。在一个真正“理想”的婚姻里,不只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俱进的感情调协,一个趣味与兴会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的可能的合作场合,并且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的单位集团。
- 高度契合只有在相近的教育和人生经验中获得。观念上的相同必须有相同的经验基础,感情上的相合必须有长期在一起的生活。但是为什么近亲之间符合这种契合,却被禁止近亲结婚呢?
- 性和社会常处于相冲突的地位。原因在于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而社会结构是由不同身份组成的,君臣/上下/长幼/男女/父子/兄弟都是社会身份,规范着相互的行为和态度。如果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重要社会关系中,社会结构就紊乱了;假如父女变成夫妻,很多人的身份关系都错乱了。因此为了维持社会关系仍在轨道上平稳运行,人们禁止乱伦,以及外婚。
- 外婚:向原本没有社会关系,或者本来不属于密切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中去建立两性和夫妻关系。这样新的需要可以不必破坏已有的结构而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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